定南县财政局关于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编号:JXYL2024-DN-G001)
投诉处理决定书
定财购〔2024〕26号
一、项目编号:JXYL2024-DN-G001
二、项目名称:定南县财政局关于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丰厚工业园 邮编:344000
被投诉人1: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服务中心
地址:定南县老城镇黄砂口村 邮编:341900
被投诉人2:江西英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1栋4单元601室 邮编:33000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编号:JXYL2024-DN-G001)的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月14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依法对该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及被投诉人答复:
1.投诉事项:被投诉人(采购人)以本项目因系统原因无法进行评标程序,将本次项目作流标、废标处理,终止了本次采购活动,该行为存在不当流标(废标),违反了政府采购程序,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被投诉人答复:认为投诉人所诉“本项目因系统原因无法进行评标程序,将本次项目作流标、废标处理,终止了本次采购活动,该行为存在不当流标(废标),违反了政府采购程序,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之投诉事项不属实。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评标系统没有评审内容和评审按钮,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认定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提出意见: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或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应当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后,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事实查明与认定:
经查看2024年7月29日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开评系统留存的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项目编号:JXYL2024-DN-G001)评审记录,技术标评审界面为空白,无“技术指标及要求”,无“通过”或者“不通过”选项,是因代理机构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要求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评标专家无法评定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指标及要求通过或者不通过,导致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为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之规定,应予废标。
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我局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定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定南县财政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