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井财[2025]25号)

江西政府采购网 2025-02-2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井政采字[2024]47-1

二、项目名称

:

 

井冈山市中小学一体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诉主体

:

投诉人: 吉安锐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中山西路1-5号A栋2号门门面

被投诉人: 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井冈山市金色港湾5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人称:中标产品型号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具体参数。

五、

处理依据及决定

根据所查明事实,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其他补充适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井冈山市财政局

20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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